上级部门批文 沪通信管【2008】市字37号(关于同意上海联通延长GSM业务资费套餐期限的批复)
适用范围
GSM
付费方式
后付费
资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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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餐名称 |
月基本消费 |
包含本地通话
分钟数(分钟) |
超出后本地通话分钟资费(元/分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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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叫 |
被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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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风68元套餐 |
68元 |
400 |
0.16 |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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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风128元套餐 |
128元 |
880 |
0.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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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风188元套餐 |
188元 |
1280 |
0.12 |
*来电显示可选
其他说明
(1) 选择上述套餐,当月申请,次月1日起生效。
(2) 首月套餐资费标准为:无月租,免来电显示费,本地市话0.40元/分钟,其余按标准资费执行。
(3) 选择上述套餐,除39.6元畅听市话卡外,您可按需要叠加1元ip长途包,本地拨打按0.20元/分钟(含本地接入费)的资费标准计收。(拨打方式:17911+0+对方区号+固定电话号码或17911+0+手机号码)
(4) 您若选择来电显示功能,需另行支付来电显示功能费(除39.6元畅听市话卡6元/月外,其余均为10元/月)
(5) 国内漫游费主叫0.6元/分钟,被叫0.4元/分钟,其他未列明的各类资费按国家和上海联通的标准资费另行计收。
办理方式
(1)新入网用户请本人带好上海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至指定销售点办理。
(2)用户选择以上套餐需签订在网两年协议。
办理地点
上海联通指定营业厅,专营店,联通加油站;国美,万宙,益全,蓝鲨,久和各门店
(详细门店请咨询10010) |